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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通知要求党员干部 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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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我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监察部下发《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三禁止”,确保节日“气清景明”》,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二是严禁祭拜时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三是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部门要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
我公司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提前敲警钟,尤其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规定。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群工作部、纪委监察部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