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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总体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
8月22日至27日,辽宁省水利规划和技术审核中心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辽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迁建方案》)审查会议。辽宁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库管理服务中心、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沈阳市水务局,鞍山市水利局,铁岭市水利局,盘锦市水利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会议。设计院公司作为设计单位参加会议。

《迁建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辽河流域防洪规划》建设任务的必要途径,是全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的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实施的有效保障,对促进辽宁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推动辽河干流防洪治理全面达标、保障滩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8月22日至23日,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8月24日至27日,专家组对《迁建方案》进行了评审。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报告编制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适宜,方案可行,同意通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