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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0年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顺利通过辽宁省水利厅技术审查
6月4日,辽宁省水利厅在沈阳市主持召开了《辽宁省2020年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会。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省河库管理中心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出席此次会议。设计院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2020年4月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号)和2020年6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名录及时间安排,按照“定断面、定目标、定保证率、定管理措施、定预警等级、定监测手段、定监管责任”的要求,结合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来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为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2020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根据水利部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浑河、太子河、清河、柴河、碧流河、小凌河和女儿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11月,公司中标该项目。
公司项目组经过多次与厅水资源处沟通协商,按照国家相关计算规范和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生态流量目标及确定、生态流量调度、生态流量监测及预警预案、责任主体与考核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几部分内容。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评议,一致认为方案编制内容详实,生态流量目标合理,监测方案和保障措施可行,后续进一步细化完善后可上报辽宁省政府批复。
该实施方案的编制,充分考虑了我省主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