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兰干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地质勘察询价公告
兰干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地质勘察询价公告
1.工程概况
兰干镇地处喀什市东北部,距市区约15km,东临伽师县,西接喀什市城区,南靠多来特巴格乡,北邻伯什克然木乡,地理坐标东经76°05′~76°15′,北纬39°25′~39°35′,总面积约85km²。
本次兰干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供水工程”)主要为兰干镇11个行政村建设配水干管和村内配水管网供水设施,水源为疏附县木什乡▪兰干镇中心水厂。
本次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为4335m³/d。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配水干管约31348m,管径DN150~DN400;新建村内管网约249403m,管径DN20~DN150。
2.服务内容
完成供水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查明供水工程输配水管道、配套建筑物、料场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工程地质图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报告中的工程地质篇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等全部相关内业工作,覆盖项目勘察全过程。供水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量见附件1。
3.勘察成果要求及验收标准
供水工程地质勘察成果须满足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需求,且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完成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地勘工作任务,直至供水工程竣工验收。供水工程地质勘察成果须严格遵循《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同时参考《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2022年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标准》(GB/T 50027-2024)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成果验收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新疆分公司负责人、项目分管总工、勘察总工组成验收小组,按照上述验收标准对供水工程勘察成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中标人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满足询价人的要求。
4.服务成果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供水工程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地质勘察成果,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工作按照建设单位及我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
5.报价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内具有类似水利工程地质勘察业绩至少一项。
6.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00),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人不予受理。
7.报价文件的递交
(1)请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在2026年7月26日17时00分之前发送至maple_1997@qq.com。经审核合格后将纸质版报价文件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8.中标人的选定原则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响应了询价函的实质要求。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出具废标原因说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文件,进行比价程序,询价人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询 价 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 系 人:乔刚
电 话:13897977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