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可研阶段)地质勘察钻探 重载无人机吊运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可研阶段)地质勘察钻探
重载无人机吊运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致各报价人:
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可研阶段地质勘察工作由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对该工程勘察中的重载无人机吊运工作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事宜如下:
1、采购内容及要求
1.1采购内容:
燕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可研阶段勘察工作主要分为上、下水库两部分,共布置钻孔约85个,总进尺约4300m。其中,下水库右岸分水岭和坝轴线钻孔涉及基本草原,无法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不能修筑钻探临时进场路,因此需采用无人机吊装作业(预计钻孔16个)。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上述地质勘察钻探中16个钻孔的钻探设备及试验设备的无人机吊运工作。
1.2计划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全部钻孔(约16个)的吊运工作。
2、报价人资格、资质条件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需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经营种类包含载货类);
2.3操控人员执照:无人机操控员必须持有民航局(CAAC)颁发的商用驾驶员执照(超视距等级)(提供操控人员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2.4设备承重能力: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及吊装能力需满足勘察设备(钻机、钻杆等)的实际重量需求(单台最大载重:≥280公斤,动力类型:纯电驱动,无人机均须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并配备足额的备用电池及关键备件)并提供吊装装置的安全证明及承重测试报告且无人机需配备远程ID、ADS-B设备。
2.5保险要求: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保额≥100万元,覆盖运营周期)。
2.6安全运营手册:报价人需提供完整的《安全运营手册》,内容需涵盖飞行计划、设备维护、应急预案(特别是电池管理)及吊装操作规程。
2.7空域审批:报价人需负责办理本次无人机吊运作业的空域使用审批手续,确保飞行合法。
2.8报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备至少3项重载无人机吊装工作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3.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6日,每日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价文件扫描件报送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3.2报价文件组成(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价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④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⑤相关业绩证明至少3项(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报价人自身完成项目包含上述试验的证明材料);
⑥报价单(详见附件2)。
3.3本次采购工作量为预估,采购限制单价详见附件2,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最终合同额待吊运工作结束后,按双方签订的工作量结算单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3.4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经审核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联系方式
询价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绪
电话:15942325502
纪检监督电话:024-23875703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