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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部分堤顶路路面类型变更对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辽宁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鞍山大麦科自然保护区(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询价公告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部分堤顶路路面类型变更对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辽宁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鞍山大麦科自然保护区(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询价公告

一、 项目背景资料: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0年)》的重要骨干项目,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辽宁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自铁岭昌图县福德店入境,至盘锦市大洼区入海,穿越铁岭市、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共4座城市,全长538km。

本项目为鞍山市台安县富家镇段和盘锦市大洼区段部分砂石路面变更为沥青路面,工程范围涉及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需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需编制设计变更影响评估报告。

二、项目成果要求及工作进度要求:

1、工作范围及内容

经初步核对,项目涉及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际重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15.08公顷,辽宁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3.48公顷,辽宁鞍山大麦科省级自然保护区(省重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5.73公顷(最终以工程实际审批范围为准)。按照《湿地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需编制工程变更影响评估报告并取得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2、成果要求

编制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部分堤顶路路面类型变更对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辽宁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鞍山大麦科自然保护区(省湿地、重要候鸟迁飞通道)影响评估报告及获得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成果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并通过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取得批复(如需)

3、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本询价函约定的全部工作

4、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影响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本询价函项目报告编制费用限价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为完成本询价函约定工作的全部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函格式自拟,纸版原件一份(单位盖章)

2、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资格、业绩合同等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盖章)

3、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3月6日14点00分前将报价函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1#楼303办公室,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3998801562。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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