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2025年度检验检测仪器校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2025年度检验检测仪器校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致各供应商:
1、采购内容:
我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拟采购2025年度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2.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于沈阳本地拥有自有CNAS实验室。
3、服务要求:
3.1、供应商应在进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校准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校准证书;
3.2、供应商需派遣工作人员至询价人现场完成校准检测工作;对于无法在现场检测需送检的设备,供应商应负责全部运输事宜,确保设备安全,并对运输行程及送检地点进行追溯。在提交相关设备校准证书时,应一并提供完整的运输及追溯记录;
3.3、供应商应提供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器,确保所有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并与校准证书内容完全一致,对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出具的校准证书(法定检定证书除外)须带有CNAS标识,且证书中签字的校准人员必须与实际现场操作人员一致。
若供应商中标后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供应商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供应商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采购人可通知供应商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4、报价要求:
4.1、采购限价及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分以下两部分:
包1: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需检定部分,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整。包2:沈阳兴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需检定部分,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整。
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如有需外委校准的仪器设备需在最后一栏内如实填写“是”,若需外委数量超过20%则视为无效报价。
4.2、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将营业执照及实验室认可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询价人电子邮箱(1105411605@qq.com),待询价人审核通过证书后,询价人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询价函。
4.3、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6日9:3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务必提前寄出,采购人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4、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经审核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包1与包2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联系方式
询价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人:俞世轩
电话:13188267293
纪检监督电话:024-23875703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