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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新建堤防穿堤建筑物配套电力设施占用辽宁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询价公告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新建堤防穿堤建筑物配套电力设施占用辽宁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询价公告

 

项目发包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56


一、 项目背景资料: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0年)》的重要骨干项目,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辽宁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自铁岭昌图县福德店入境,至盘锦市大洼区入海,穿越铁岭市、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共4座城市,全长538km,本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辽河干流左右岸及小河子河、亮子河、王河、付家窝堡排干、亮沟河和凡河回水堤左右岸。

根据《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盘锦市新建堤防压占灌排渠系功能恢复工程(大洼段)实施方案及《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盘锦市新建堤防压占灌排渠系功能恢复工程(辽东湾段)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需新建或改造既有穿堤建筑物。


二、项目成果要求及工作进度要求:

1、工作范围及内容

对未纳入到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在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资许准(辽)〔2021〕5 号)、《关于同意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在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辽林资许准字〔2019〕(3)号)、《关于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二界沟段)占用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的意见》(辽林草湿字〔2024〕20号)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红草沟涵等穿堤建筑物配套电力设施占用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双台子河口国际重要湿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取得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

2、成果要求

编制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新建堤防穿堤建筑物配套电力设施占用辽宁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影响评估报告及获得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批复。

成果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并通过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3、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本询价函约定的全部工作

4、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本询价函项目相类似的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影响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本询价函项目报告编制费用限价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为完成本询价函约定工作的全部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函格式自拟,纸版原件一份(单位盖章)

2、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资格、业绩合同等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盖章)

3、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5月8日14点00分前将报价函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1#楼303办公室,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3998801562。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