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Information announcement
塔城地区乌苏市莫托河引水工程 设计成果汇报视频制作询价公告
塔城地区乌苏市莫托河引水工程设计成果汇报视频制作询价公告
1.工程概况
塔城地区乌苏市莫托河引水工程主要改建1座取水首部;新建5633m引水管道,管径为DN1400,流量为6.49m3/s;新建25036m输水管道,管径为DN1200和DN1400,流量为4.13m3/s;新建4525m供水管道,管径为DN1200,流量4.11m3/s。
2.询价人提供资料
②塔城地区乌苏市莫托河引水工程现场照片。
3.服务内容
按本询价函约定的服务期限向询价人提交塔城地区乌苏市莫托河引水工程设计成果汇报视频。
4. 视频制作要求及验收标准
(1)分辨率:分辨率至少达到1920*1080,画面清晰,无模糊、失真等现象。
(2)帧率:帧率稳定,无卡顿、掉帧情况,视频播放流畅。
(3)色彩:色彩准确、鲜艳,无偏色、过暗或过亮等问题。
(4)对比度:对比度合适,较好呈现图像的层次感和细节表现。
(5)音量:音频音量适中,无音量过小或过大的情况。
(6)清晰度:音频清晰,无杂音、失真或卡顿现象。
(7)同步性:音频与视频同步,无音画不同步的问题。
视频内容完整、准确、无遗漏,视频时长不少于300秒。
成果验收由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新疆分公司负责人、项目分管总工组成验收小组,按照上述验收标准对视频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中标人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满足询价人的要求。
5.服务成果提交时间
委托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6.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数字内容制作服务)。近5年内具有至少一项汇报演示视频制作或三维动画制作业绩。
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
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8.报价文件的递交
8.1请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在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之前发送至184052745@qq.com。经审核合格后将纸质版报价文件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9.中标人的选定原则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响应了询价函的实质要求。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出具废标原因说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文件,进行比价程序,询价人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询 价 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 系 人:展士杰
电 话:15663686099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