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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期读书班
5月17日,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谷长叶主持召开集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期读书班,传达学习省委书记郝鹏在辽宁省企业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郝鹏、李猛同志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第八章有关内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读书班。
谷长叶强调,《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都对参加宴请等有相关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管理,重点做好工作之余聚会饮酒的管理和监督,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的原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管好业余时间聚会饮酒行为,坚决杜绝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问题发生。谷长叶强调,《条例》的六项纪律是相互联系的,涵盖了思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位党员干部息息相关。大家要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意识入脑入心,在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上再下功夫,以学习教育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新提升。 会上,集团工会主席张忠武,纪委书记徐欣先后领学了《条例》关于对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有关篇章,并作交流发言;集团副总经理吴铁华,集团党委组织部、质安部、纪检监察部、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围绕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作交流发言。
摘自《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微信公众号》



